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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眼接收光,而腦解析光來建構人腦中的世界。文學中的接受理論提出文學作品之意義來自於讀者的解釋(再建構)。存在亦同,物質、觀念、符號等皆來自於"人"本身的解釋,所以一件物質、觀念、符號等之存在與否這個問題的本身是沒有意義的,原因在於"人"目前無法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。

你看不到的東西,不代表"沒有",同理可推,你不知道、不明白、不理解的東西,不代表"沒有"。而每個人所得到的"資訊",所理解的皆不同(資訊不對稱),就好比,每個人看到"同樣"的東西,但每個人腦中所建構出的樣子都不一樣,你如何去討論這個東西的"美感"或其他特徵?

一件物質、觀念、符號等的存在與否來自於"人"本身的理解。但人的理解會隨時間而改變,且有資訊不對稱的問題。人與人的溝通(資訊交流)我認為是一種生命與自身理解的"妥協"與"學習"。

所以,想得到"存在"的絕對解答必須建構在對這整個世界到宇宙有"絕對真理"的情況下,不然的話,討論"存在"這個問題的本身是沒有意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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